河南省政府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
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开放重点,创新合作模式,优化设施布局,扩展应用领域,加快形成广泛合作、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充分竞争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互联网+”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河南人口多、数据资源量大、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有利于河南弥补短板,增强支撑,抢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有利于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培育形成新消费热点和新产业;有利于发挥优势,汇聚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领域。
按照不同功能特征,《意见》将云计算大数据总体架构分为基础网络层、云数据中心层、数据资源层、开发应用层四个层次,分别明确了开放合作重点。在基础网络层,重点要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深化与国家电信运营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信息通信骨干网络优化升级,建设“全光网”河南,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持续提升信息通信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等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具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资质的专业企业建设公共无线局域网。在云数据中心层,要统筹全省数据中心布局,充分利用省内大型公共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有序推动骨干企业建设大型数据中心并开放平台资源,依托“中原云”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行业云平台。在数据资源层,要制定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时间节点,统一政务数据开放渠道,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在开发应用层,要大力引进和培育优势企业,开展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基于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加快模式创新,推进大数据应用服务专业化、市场化。
为顺利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意见》强调了五项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作用,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强化省级层面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二要优化设施布局,所有使用省级财政拨款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原则上在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部署,现有政务公开类信息系统逐步向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迁移。三要推进数据开放,省、市、县三级要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各部门依托统一平台部署终端应用、加快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形成开放共享的全省数据平台体系。四要营造发展环境,制定落实财政、金融、人才、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将云计算、大数据等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诚信体系,防止资源垄断,促进公平竞争。五要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