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8.11.2014  20:17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码: HYLB-010

二、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内容: 办公楼墙面、天棚、门窗、路面拆除、重建整修;灯具更换等零散工程施工。(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施工地点:灵宝市检察院指定地点

4、工期:30日历天

5、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三、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5、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其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6、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2日(上午8:00 -11:30,下午14:30 -17:30,节假日不组织报名)

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 、携带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企业近三年所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壹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五、其它有关事项:

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8825513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98-2199033     1513983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