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河南出口企业可办中韩、中澳自贸区产地证

16.12.2015  10:24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本月20日起,河南出口企业就可以办理中韩、中澳自贸区产地证了。

有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使得进口一方获得关税减免,降低企业出口成本,也就间接可以为出口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据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介绍,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第146号和第147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生效之日起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起第二次降税。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于12月20日起,正式签发中韩、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届时,河南的出口企业可登录原产地电子申报系统平台,为即将出口至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货物以及在途货物办理中韩、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在与自贸协定国家进行贸易时,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以使进口方获得关税减免, 使得贸易成本降低。同时,可为出口企业创造更多机会,争取最大利益,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截至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签发的区域性原产地证书共13种,分别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