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借力“安全月” 积极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05.07.2015  11:54

为营造“讲安全、重安全、为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安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6月份以来,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动员全体执法人员,入企业,下基层,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迅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发展。

一、执法先送法。执法前首先要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资料告知企业,使行政相对人了解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目的、内容和程序。主动“送法”的过程也是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沟通、宣传、告知”的过程,通过送法消除了企业对执法监察存在的不理解和抵触情绪。

二、整改提措施。执法人员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责令改正指令时,就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与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劝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三、处罚视情节。按照自由栽量标准,对认识到位,情节轻微,能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企业从轻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处。 

通过主动“送法”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宣传了安全知识,传播了安全文化,推动了安全生产,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刘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