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食堂喝洋酒 咋不说名字?

04.06.2015  15:32

  向秋

  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了包括清远市一副市长在内的两起厅官违规吃喝的典型案件,有4名厅级干部和5名处级以下干部受到党纪处分。(6月4日《新快报》)

  十八大以来,各地定期与不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已成为惯例。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可以起到使人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的作用。

  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6月3日通报了两起厅官违规吃喝的典型案件,但从内容上看,却显得关键要素不全。

  以副市长喝洋酒的通报为例,通报内容是:2015年3月10日,清远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一行10人在阳山县开展水利工作调研,当晚在该县七拱镇政府饭堂用餐,县、镇两级有关人员等11人陪同,饮用名仕马爹利洋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副市长喝洋酒的通报内容缺少的关键要素包括:一是违规吃喝的这名副市长到底是谁;二是到底喝了多少洋酒,洋酒及整个用餐花费有多大;三是违规吃喝的副市长及一起陪同吃喝的县乡两级相关官员到底受到了什么样的党纪处分。

  通报的关键要素不全,会让通报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典型案件通报没有违纪者的姓名,对其做隐身处理,有顾及其面子,迁就照顾之嫌。不知违规者喝了多少酒,有多大的消费,就无从判断违纪的情节轻重。不通报违纪违规者受到了什么样的处分,会弱化通报的震慑警示效果。

  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通报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具体实在,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展示出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不能语焉不详,更不能对违纪者予以保护。广东省纪委在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件上,是不是该做些改进呢?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