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驿城区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0.10.2016 01:0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加快推进驿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所的责任感,确保该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该区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一是对需要确认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的审核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对于经过两次督办仍未完成的,将按懒政怠政处理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
二是对于审核工作不认真,导致群众个人、集体上访,经核查属实的,按纪律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开除处分。
三是对国土所已审核报送到区确权办,经区确权办再次审核后仍存在不符合发证条件宗地数超过其应审核宗地总数5%以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201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