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再下一城 提升金融机构定价能力
大额存单的推出,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还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新的投资工具。更为关键的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实施。作为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环,《办法》的推出意味着利率市场化更进一步。
业内专家认为,大额存单的推出丰富了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大额存单在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方面也有积极意义。
提供存款市场定价参照
完善利率形成机制
大额存单,简单来说就是有流动性的定期存款,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可以转让和质押。大额存单能为未来存款市场的定价提供参照,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
根据《办法》,大额存单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额存单利率实现市场化方式确定,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具有基准性高、公信力强等优点,以Shibor作为大额存单的计息基准,有利于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此次发布的《办法》,加上已于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意味着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
多位业内人士预计,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已经越来越近。“至此,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将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要5年后才会减弱,进入常态化。”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后,央行设定的基准利率将逐步退出,今后将通过各类工具来引导市场利率,此外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
提升金融机构定价能力
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办法》规定,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央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等。
但是,初期并不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央行表示,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央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在此次《办法》发布后,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
此前,同业存单的重启不仅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的推出奠定了基础,也在提升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13年末,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但在发行初期,由于发行利率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因此,大多数银行发行的积极性不高。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目前,同业存单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的重要工具,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活跃。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大额存单是一个更灵活的融资渠道。连平认为,大额存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同时,今年以来,央行已经通过降息、降准及公开市场操作等,保持流动性松紧适度,这使得货币市场利率处于相对低位,因此,在大额存单推出后,银行负债成本也并不一定会快速上升。
“大额存单还有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连平认为,大额存单对于理财产品有部分的替代作用,大额存单推出后,市场交易的频率也将提高,资金市场流动速度将更快,这对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