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砸钱“挺”创客 科技人员创业可获10万元资助

24.06.2015  11:23

  孵化场地改造补贴50%,科技人员创业补10万元试点发行创业券申报7月1日截止怎样才能拿到钱?来来来,跟着商报君往下看

  孵化场地改造补贴50%,科技人员创业补10万元试点发行创业券

  申报7月1日截止怎样才能拿到钱?来来来,跟着商报君往下看

  河南商报记者王磊彬

  6月17日,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电话不断响起,忙坏了这里的工作人员。

  就在前一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专项资金的通知》(下称《通知》),打来电话的大部分是询问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如何申请补贴。

  今天,《经济蓝皮书》特意为您推出申报攻略,并特别提醒申报者:要申报,请趁早。因为,申报截止时间是7月1日。

  最新政策

  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将获得财政补贴

  近日,郑州创客空间的创始人王超非常忙碌。

  6月16日,在看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后,王超非常激动。

  《通知》的利好包括:孵化场地改造费用奖补,孵化服务奖补,对孵化载体新增孵化面积、入孵企业等进行补贴,孵化资金配套支持等。

  王超一一对比了《通知》中各种申请补贴的条件,他全都符合。

  就在前不久,王超的众创空间获得了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这是国家首次将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管理体系。

  没想到,有了国家级的荣誉后,各种好事就接踵而至。

  孵化器方面,《通知》称,2014年6月1日以来,租赁、使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单位的闲置厂房、楼宇建设孵化载体,且场地改造已经竣工的,按照孵化场地改造费用(不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创业者

  科技人员创业可获10万元资助

  除了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外,科技厅对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创业也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根据《通知》,省科技厅对2014年6月1日以来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

  科技人员创业企业应为:在河南省内注册,由拥有相关技术成果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在职或离职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外,对“获奖优秀团队”,给予一次性10万元创业补助。获奖优秀团队是指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河南省科技创业雏鹰大赛”获奖的优秀团队,时间为一年内。

  除了这两类群体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专项资金资助对象。

  这里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认定,并经国家备案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是指,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的2014年度数据齐全、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中小企业。

  创业券

  给小微企业和创客试点发行创业券

  在创业中,企业难免会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

  为了有效缓解这一难题,《通知》还要求,在全省选择若干省辖市、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开展“创业券”试点,试点期一年,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创业券”是重点面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载体内的创客和创业团队发放,用于支付相关创业活动支出,省财政根据市县财政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省科技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创业券”的具体方案制订由地市负责,科技厅负责最后的审核。方案通过后,即可向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创业者可以用“创业券”抵部分开支。

  “‘创业券’体现了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决心,但由于涉及企业、资金比较多,因此,创业券面额不会太大。”上述工作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