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06.01.2015  18:10
       

          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就工作部署作出重要批示。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分别讲话,对两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出席,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

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现场。  首席记者 周怀龙 摄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新时期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要以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为目标,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的,特殊支持、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督察,敢于动真碰硬、重典问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会议明确,这次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要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明确任务,依据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同步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得准、建得好、保得住。
  会议在明确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强调要严格规范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要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要求,也是践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工作定位的必然选择,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要增强担当意识,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好地把握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钉牢,把设施农业发展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负责同志,以及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同志通过视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