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被判12年 刑满释放后改判无罪
1998年6月,吉新报被任命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探索》杂志社主编,2002年10月,其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09年6月刑满释放。
吉新报服刑期间,其妻子以其是承包经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等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证据不足,2015年12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下达无罪判决,之后,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该案至今未果。
经营杂志“摊上事儿”
2002年10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探索》杂志社原主编吉新报贪污一案,判处被告人吉新报有期徒刑十二年。
吉新报向大白新闻介绍称,1998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李日旭同意,由其负责杂志相关经营工作。“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杂志社终于扭亏为盈,不仅减轻了单位的负担,养活了社里几十个人,还为杂志社购置了大批固定资产。”
2002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其任职期间,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私自将《决策探索》内容外包给路某某,并将路某某所交承包金中的15万元占为己有,另外,指控其虚开发票报销8870元。
宣判后,吉新报提出上诉,同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09年6月,吉新报刑满释放。
无罪判决
吉新报服刑期间,其妻子以其是承包经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等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金水区人民法院重审。2015年12月31日,因证据不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下达无罪判决。
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吉新报贪污的金额中,有10万元因没有收据被认定为证据不足,还有5万元虽未入账,但属于报销时账面无钱另作冲抵支出用。另外,其被指控虚开发票报销一事,是用于其租给单位的车辆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非法占有。
之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抗诉。据悉,该案于2016年3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至今未果。
“一个省高院已经调查清楚的案子,为什么一路走来这么艰难呢?我曾经是河南省最年轻的社长、总编,如今已年过半百。人生有几个十年?”吉新报对大白新闻说。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