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名渔民今日面临菲审讯 刑期最长或达20年

12.05.2014  09:42

    原标题 中国11名渔民今日面临菲审讯 刑期最长或达20年

  “如果这些渔民被判有罪,他们将面临12至20年的牢狱之灾”。据菲律宾媒体11日报道,在南海半月礁附近海域被菲律宾抓扣的中国11名渔民将在12日受审讯。菲律宾检察官于当地时间9日晚对这11名渔民启动法律程序,提出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的控告。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在对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结束前,检察官办公室下令把11名中国渔民关押在巴拉望省警察总部监狱。巴拉望省普林塞萨港市检察官办公室主任罗德里格斯证实,已于9日晚7时30分左右,对11名中国渔民和5名菲律宾人提出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第87和97条的控告。依据菲律宾法律,必须在抓扣36小时内对被捕者提出控诉。

  罗德里格斯表示,9日晚没有进行审讯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没有懂海南话的翻译人员。审讯将在12日进行,因为当晚的翻译人员只懂普通话,而渔民讲的是海南方言。“我们必须有一位能够和他们沟通的翻译人员,因为他们必须知道他们也有权要求初步调查,以及知道他们违反了什么条例。”在审讯后,检察官将确定是否有足够依据在法庭上正式起诉这些中国渔民,或驳回对他们的控诉。

  菲律宾渔业法规定,进入菲律宾海域的任何外国渔船可构成渔船从事捕鱼作业的表面证据。除了渔获、捕鱼设备和渔船将被没收外,违法者将被罚款10万美元。

  另外,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第97条,即捕猎珍稀、受威胁及濒危生物者可被判入狱12至20年,罚款12万菲律宾比索(约合2750美元),并没收渔获和吊销捕鱼许可。

  《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11日援引一名匿名军官的话称,中国船只不想靠近巴拉望海岸,他们更喜欢在半月礁与供应商会面。菲律宾偷猎者在巴拉巴克海峡附近捕捉海龟,那里被海洋保护者称为“龟走廊”。菲律宾偷猎者在岸边收集和存储海龟,然后以每只1.5万至3万比索的价格,大批量卖给中国人。

  负责在巴拉望执行菲律宾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巴拉望持续发展委员会承认,存在一个由外国买家和国内供应者组成的“供求体系”,即菲律宾人负责捕捉濒危的海龟,并把它们卖给中国渔民。巴拉望持续发展委员会律师维勒那说:“这种交易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通常有一艘母船停在菲律宾领海外面,等着接收海龟。”菲军方线人透露,由中国人驾驶的体积更小、速度更快的船只有时甚至抵达沿海村庄,跟供应商碰面并收走海龟。

  在被问及执法海警呈交的报告是否显示中国船只配有渔网和相关捕鱼用具时,巴拉望省检察官罗德里格斯说:“没有。”罗德里格斯还指出,被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会讲菲律宾语。

  据悉,菲律宾野生动物专家们正在确认被非法捕获的海龟是否属濒危动物。最初菲方的清点显示有120只海龟仍存活,有234只海龟已经死亡。幸存海龟已被放回海中,而渔业及水产资源局将找一个地方埋葬死亡的海龟。

  此外,菲律宾移民局长米顺在社交网络上表示,移民局还将对11名中国渔民提出非法入境的指控。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此前已派遣一名外交官至巴拉望省,探视被扣押的渔民,并就他们尽早获得自由与菲方进行交涉。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渔业协会会长丁之乐11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被扣押的11名渔民都来自潭门镇,与菲律宾方面的交涉只能依靠外交部门,渔业协会正在做被扣押渔民家属的安抚工作,目前这些家属情绪稳定。

  从目前菲官方公布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中国渔民捕捞海龟,更多谈及的是中国渔民可能从菲律宾人手上购买海龟。被扣渔民家属表示,菲方“偷捕海龟”的说法并不可信。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进入2000年后,菲方开始强制扣押中国渔船、逮捕渔民,其中政治意味较浓。一般渔民被抓后,会被要求签一份“认罪书”(并非中文书写),即承认“非法越界到菲律宾海域捕捞”之类的罪名,从而变相让渔民承认菲律宾对事发南海海域拥有主权。除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外,巨额罚金及没收船只、渔具,也让中国的船主和渔民近乎倾家荡产。【环球时报驻菲律宾特约记者庄铭灯环球时报记者丁汀 胡锦洋曲恒】

 

编辑:徐珂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