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安全监管局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15.02.2015  11:39

一是严格行政许可。严格对零售网点周边安全距离、经营场所等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并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狠抓宣传教育。采取执法检查与宣教培训相结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宣传教育,让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鞭炮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认知水平,提高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要求批发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规范购销合同,建立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备查,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源头安全。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常年经营和批发企业开展检查,严禁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网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严控制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品种及数量,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

五是狠抓打非治违。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等方式,结合“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机制,不间断开展举报查处和“打非”工作。有效保障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栾川县安全监管局    牛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