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

13.06.2014  13:08
     

      2014年6月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平顶山首次以政府名义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意见》从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红十字会的重点工作,为红十字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了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把参与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列为高位岗位从业人员安全上岗的必备条件,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交通运输、建筑、电力、安全监管、煤炭、冶金、旅游等行业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增强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意见》加大了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把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等红十字公益事业列入创评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先进人物、荣誉市民、模范公民指标体系,列为升学就业、项目招标、公推公选等优先条件,倡导社会新风,形成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崇尚奉献、热心公益、情暖人间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