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养老”能否助推“老有所养”?

26.09.2014  16:15

  记者何雨欣、侯雪静

  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也将全面覆盖我国的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在老龄化高峰即将到来之际,用税收杠杆撬动养老金的“大池子”,也将助推“老有所养”。

  补足养老体系短板迎接银发浪潮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有了三大支柱也就有了层层保障,支撑整个养老体系稳固如山。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这三大支柱、三大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美国为例,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分为4∶4∶2结构,40%是国家出,40%靠企业年金等,20%靠个人商业保险。

  从我国的养老体系看,由于起步晚、体制尚未理顺等原因,不仅呈现出第二、三支柱十分欠缺的现状,就是一头独大的“第一支柱”在应对老龄化高峰到来之际也开始显得力不从心。

  一个健全的养老体系一定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养老支出。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基础养老保险累计结余2.8万亿元,已经初具规模,而其在整个养老保险的“大池子”中所占比重达到六成以上。

  补齐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短板,才能迎接银发浪潮的到来,助推“老有所养”,这已形成共识。刚刚出台的保险新“国十条”明确,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

  以税收“小杠杆”撬动养老金“大池子”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政策,旨在推动尚处起步和推广阶段的企业年金发展壮大,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普遍,就是投保人在养老保险缴费和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税,将纳税义务递延至养老金实际领取环节,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

  美国著名的“401K计划”,就是一种实行个税递延优惠的企业年金。自1981年实行401K计划以来,美国企业年金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也为美国的养老金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稳定长期资金来源。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介绍:“通过税收递延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

  税收是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广东金融学院陆磊表示:“这就是通过税收‘小杠杆’撬动养老金的‘大池子’。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使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等在养老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有券商测算显示,以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为例,每年将带来108亿元保费收入,而一旦在全国试点,每年带来的保费收入可高达2000亿元。

  政策落实需到位“老有所养”道仍远

  税收优惠是完善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但正如一些专家所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还需要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整个养老体制进一步理顺等等,任重道仍远。

  “从个税递延养老险的推出看,主要还得看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目前我国个人寿险发展是短板,产品设计需规范,政府需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消费者利益。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王治超说,总体来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水平仍较低,全部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不到2%,与一些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在个税递延的税制设计上也需要仔细考量,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也表示,税收递延在政策制定上应避免出现“逆向调节”,造成高收入群体通过购买高额商业养老保险来避税,原则上还应该坚持“富人多缴税”。

  一些业内专家也指出,养老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比如,美国的退休基金市场总资产近18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经济总量的80%,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一旦发展起来,将有助于个人增加现期的消费,扩大内需,但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