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减法”质量“加法”并举化解产能过剩“短痛”
化解产能过剩绝非简单的关停了之,要通过财政资金对退出企业转型发展的引导支持,保护各方的转型积极性
因产能过剩或环境污染严重而被迫关闭的小企业有望于今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的重点支持。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2014年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支持的重点包括钢铁、有色(含稀土)、建材、机械、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技术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
“政府向因产能过剩或环境污染严重而被迫关闭的小企业提供补助资金,这将支持这些技术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浪费的小企业关闭或被兼并重组,有利于减少产能,实际产量也将减少,也更促进这类企业向集约型发展。”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助资金的规模将由地方政府决定,用于安置职工及支付其他与关闭有关的费用。
面对化解产能过剩带来的种种“阵痛”,建立包括财政支持在内的对产能过剩行业退出的援助与辅助调整升级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专家建议,援助与辅助升级政策应形成“组合拳”:首先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二,要鼓励企业实施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第三,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挖掘内需市场潜力,改善需求结构,消化一批过剩产能。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我国从2010年起就开始对退出市场的小企业提供补助资金,最开始针对小型的冶炼厂和造纸厂,并通过帮助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来提高效率。但随着传统制造业的污染和产量过剩问题所引发的的担忧不断增加,该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与内容也发生了上述转变。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山西省关闭的小企业总共收到政府补贴3586万元人民币,这笔资金被用于补偿73家公司的员工。
业内人士指出,化解产能过剩绝非简单的关停了之,要在做数量“减法”的同时做质量“加法”,通过对退出企业转型发展的引导支持,减轻退出企业的“阵痛”,保护各方面的转型积极性。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