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员办:“三个阶段”精准发力全面提升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成效
一、准备阶段充分细致。 审核工作进点前,准备工作充分有序。一是合理分工分户,统一工作进度。多次召开会议,学习部门决算审核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讨论审核软件和工作底稿的填报方法。二是进行审核培训,请相关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专家进行培训,熟悉决算编制的过程。三是通过交流平台,对各中央驻津预算单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决算重点审核单位、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和时间安排以及有关要求。四是召开进点见面会,明确参加的人员、范围、审核目的和具体要求,提高审核单位重视程度。五是明确审核工作的新关注点。关注被审核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同时查调结合,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贯彻专员办工作转型要求。
二、审核阶段重点突破。 审核工作中,天津专员办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围绕决算审核资料的完整性,以及相关预算指标、重点决算指标、基础管理信息的准确性等开展全面审核、重点突破。一是确定五方面入手,关注账账、账表是否一致,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否一致,关注支出科目的合规性,关注往来账款的合理性,注重核调结合,积极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决算审核的工作方法。二是确定审核的重点,重点抽查与单个延伸相结合,如将2016年年末追加调整的项目预算资金作为重点。三是领导重视,深入基层解决难题,保障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建立相互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已发现的疑点问题,取长补短,统一审核标准和尺度。针对疑难问题,先是内部讨论,拿出初步意见,再与财政部相关司、兄弟专员办等请示、沟通,实现多方联动和信息共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收尾阶段成效共享。 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人员及时查找问题依据,统一定性问题依据和标准,按时完成相关预算单位的审核报告撰写和底稿填制工作,同时注重提升决算审核的工作成效。一是将工作立足点放在促进预算单位规范管理上,转变重审核轻整改的模式,对被审核单位下达了《管理建议书》,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整理出有代表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的通知》,要求未纳入审核范围的中央驻津其他预算单位,认真梳理制度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制度执行情况,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天津专员办。同时,结合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和决算审核等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三是结合近两年审核工作经验,调研思考相关中央驻津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能否认定为项目结余,预算编制如何才能更加合理、准确,提炼问题观点,撰写专题情况反映,实现决算审核工作效果最大化。同时建议财政部有关司局对多年存在相同预算问题的中央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调研,厘清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不一致的原因,建立顺应预算改革要求的预算编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