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带43名农民工郑州讨薪 为17万奔波50趟
法院帮农民工讨薪
当事人望着执行到位的工资,忍不住流下眼泪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帮农民工讨薪
记者井春冉/文王富晓/图
核心提示
11月28日,甘肃省通渭两名农民工杨某和张某,在兰州讨薪被打住院;11月30日媒体报出,湖北十堰23岁民工陈某讨薪不成,反遭包工头割掉左耳朵;为讨要17万元的工钱,两年时间从孟州到郑州奔波50余次,花费三四万元……
每到年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都会屡屡见诸报端。为让农民工不再为讨薪发愁,全省法院5年来连续开展了6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依法办结此类案件39363件,为88626名农民兄弟追回劳动报酬23.77亿元。同时,加大对“老赖”打击力度,今年已经将12万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目前已经有近1万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年关将至,又是一波讨薪热,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为我省农民工讨薪支招。
故事
43名农民工为17万元工资跑了不下50趟
11月28日,在大沙坪兰州公路总段工程处住宅楼工地,因项目部拖欠工人工资,双方发生冲突,甘肃省通渭两名工人杨某和张某,遭身份不明人员殴打致伤。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杨某说:“本来工钱共30多万元,只给了10万元。讨薪时没想到挨了打还被威胁,说今后再要钱就收拾我们。”
无独有偶,湖北十堰籍23岁的陈某在王某承包的工地上开挖掘机,为2万余元的工资双方多次争执。今年9月28日,陈某与王某再次发生冲突,陈某被割掉一个耳朵。
与他们相比,张东北(化名)的讨薪故事虽然一波三折,却也算是幸运。12月1日,电话采访中,我能感觉到张东北的语气明显轻快许多,“我们那工资的案子,明天就开庭审理了,希望这事儿就能结了,我也不想再跑到郑州要了”。老家在商丘的张东北现在是包工头,带领50多名工人跟着工程走,有时候人分拨,能在两三个工地同时施工,最近一直在焦作孟州修路。
11月19日,我第一次见到张东北,饱经风霜的他向我讲述自己的无奈:“两年多了,我们从孟州来郑州要工资不下50趟了,每次三四个人包个面包车来回一趟500块钱,花了有三四万元了。”那还是在2013年3月,他和43名工人第一次在郑州接活儿,工钱一共17万元。活干完了,工钱却迟迟不见踪影。从此他和43名工友一起踏上了讨薪路,一边在别的工地干活,一边来郑州要工资。
张东北说,干完活本应给他们工资的工地负责人先是推诿说他们修的路不达标,“达不达标,工地的监理处有证明啊,这不应该克扣我们工钱”,后来该负责人说自己是劳务公司的人,跟工地没有关系,发不出来工资。从此,张东北带领工友们开始了讨薪的漫漫长路,从保障监察大队到信访局到司法局,最后到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诉讼的道路。张东北无限感慨:“没想到这一要就要了两年多,说是合同证据不足,可这活是我们干的,路是我们修好的啊。”
在法官的主持下,他们进行了三次调解,工钱从8万元、9万元升到10万元,可是张东北不同意,“工钱该多少就是多少,我花了三四万要了两年了,他不能这么干,我相信法院法官会还我公道”。张东北对法院讨薪抱有无限信心也是有原因的。他手下有46名工人去年4月份在郑州市二七区马寨某工地干活也被拖欠了17万元工钱,经法院判决后,现在已基本执行到位了。“开始给了1万多元,这15万多元,法官说这两天都能到。”
现状
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张东北和工友的幸运并非个案。苗某强是新乡市原阳县靳堂乡农民,提起法院帮他讨工钱的事,“睡不着觉,就剩下欢喜和感激了”。他是今年3月中旬到新乡县法院起诉的,5月份就拿到了判决书。等了两个月还不见建筑公司还钱,他就跑去法院立了执行案件,一个月后,法院通知他拿工钱,“拿住钱,我还不敢信,跟做梦一样”。
据苗某强描述,去年5月底,他干活的建筑公司老板说只要麦收前能完成工程就给他们发工资,“结果我们干完活了,他就一星期一星期往后推”。苗某强是个包工头,“虽然8万多块钱不算多,但对我这老农民来说也不是小数,工友们都来我家要钱,可愁人”。实在没办法,他才到新乡县法院立案,“我没有想到到了法院,走的是绿色通道,也没收钱,相当于法院免费替俺们要工钱,钱都拿到手了,我还跟做梦一样。”苗某强不好意思地说:“开始听法官说不收钱,我还不信,想着我这没关系没人的,这事儿估计黄了。”后来他说:“别的不说,我这案子办得真没啥说的,好!真好!就跟办自家事一样儿,从起诉到拿钱,法院一点没让咱作难,感动。”
张东北和苗某强只是我省法院为农民工讨薪受益者的代表。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就不断探索完善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四快三优先两免”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除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执行费,连续开展了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依法办结此类案件39363件,为88626名农民兄弟追回劳动报酬23.77亿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被称为农民工讨薪的“河南模式”。
今年11月20日,省法院继续向农民工讨薪难“亮剑”,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据统计,截至10月底,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637件,同比上升53.78%,案件数、标的额都呈现大幅上升态势。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表示,全省法院要立足我省农业大省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四快三优先”、“两免”工作机制,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活动实现预期目标,“要把为农民维权作为全省法院今年冬天的一场重要战役,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省人大代表林梁告诉记者,每次看到农民工的讨薪难,甚至有农民工采取跳楼甚至浇汽油等极端方式来讨薪的新闻,她的心情就特别沉重,“这本不应该发生”。她说:“全省法院能坚持5年来一直为农民工讨薪撑腰,我觉得非常了不起,很有意义。在案多人少情况下,全省法院主动为农民工讨薪,更能凸显价值。”
难点
缺少证据讨薪面临执行难
从2008年3名农民工代表参加全国两会,到2015年共有31名农民工代表。农民工代表活跃在两会上身影越来越多,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依然繁多且复杂。“讨薪难”则是其中出现最频繁的关键词。那么,农民工讨薪难到底难在哪里呢?
郑州市二七区劳动监察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结合张东北和43名工友的讨薪案,讨薪难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证据不足。并且从他接触到的案件中,这种现象很普遍。另外,现在各类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建筑行业尤为凸显,一旦发现劳动争议相互推诿。最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不学法也不懂法,发生欠薪事件后,不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引导他们到法律援助中心走诉讼途径也是重要一步。当然,他表示,如发现核实到恶意讨薪事件,劳动监察部门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农民工讨薪案件进入法院就能“高枕无忧”?并不是。农民工讨薪案件最怕的就是执行难,“判决书下来了,迟迟不见钱”。而出现执行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难以找到,被执行人的资金难以控制。据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介绍,目前省法院已实现与20余家银行联网,可查询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贷情况。此外,今年已经将12万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市场准入、高消费、银行贷款进行限制,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有能力执行而又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除了拘留等措施外,参考刑法拒执罪之规定,考虑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明杰说:“目前已经有近1万‘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活动初步取得成效,下一步考虑扩大被执行人的限制力度和范围,如房产、车辆等。”
对此,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涛告诉记者:“针对执行难,我们强调人人都是执行员,多部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同时,成立了财产保全中心,注重财产保全和执行衔接,目前已经对200余件案件采取了保全措施,另外一月一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农民工讨薪案件通常涉及的人数较多,也是重点。”此外,李文涛表示,高新区法院已在11月初开通了高新法院执行网,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是外地的农民工兄弟,自己直接登录后在网上查询案件执行到哪一步就行了,不用再跑到郑州来”。
支招
签合同留证据依法维权
正如张东北的困惑:“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我这农村人都知道,城市人咋就不懂呢?”坦白说,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和老板应该不会不记得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反而可能是他们“懂太多了”,才会发生这样的事。那么,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出务工的农民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广东卓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岩岩表示,农民工讨薪难最主要的问题是证据不足取证难,所以,在干活时要注意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施工合同、工资单、押金收条、出勤记录、工资欠条等。另外,对于建筑行业务工的农民工一定要清楚了解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是哪家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弄清楚用工主体,才能依法投诉。最后,他建议,广大农民工朋友讨薪维权要越早越好,不要超过投诉举报的规定时限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时效,同时,如果真发生工资被拖欠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理性维权,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生黄同学建议,可以对《劳动合同法》修改和增加一些条款,来提高企业欠薪成本,降低劳动者讨薪成本,引导劳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同时,今年两会上,也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公安和司法部门要坚决落实恶意欠薪者入刑,加大惩罚力度,人社部必须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追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人,严重者及其主管领导必须引咎辞职。
对此,河南省律师协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吴怀选告诉记者,全省法院坚持为农民工讨薪,值得点赞,但结合法院案多人少,农民工讨薪案涉案标的通常不大但对时间要求高的特点,“建议法院能够巧用诉前调解,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发挥诉前调解结案方便快捷的优势”。另外,对于拒不到庭的恶意欠薪者,吴怀选建议法院能够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其直接送达开庭传票,节省时间,能够及时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农民工工资问题更需要一种制度化的解决方式,不是单凭法院或者某个机关能解决的”,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洪杰文表示,重要的是形成一种尊法诚信的社会共识。河南法院连续5年来集中为农民工讨薪形成一种浩大声势,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都不断加大,值得点赞。当经营者不再威慑于法院的威力而成为一种自觉时,讨薪难自然就不复存在。这就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社会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