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中,农村学校、学生占比很大,仅农村留守儿童就有279万名,因此办好农村义务教育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目前,农村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寄宿制学校少、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全省义务教育发展的短板。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12月7日,省教育厅针对《意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现状:农村义务教育虽发展较快,但仍有薄弱环节
我省是义务教育大省,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数、在校生数均居全国第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农村学校占91.13%;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学生占78.53%。
虽然近年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布局不合理、规模较小、条件较差,办学效益低、教育质量不高,农村义务教育整体仍然薄弱,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中小学生流入城镇,城镇“大班额”问题突出,农村中小学校在校学生逐步减少,部分农村学校教育资源闲置,学校布局不合理现象更加凸显。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将更加明显,直接影响我省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迫在眉睫。
未来:农村娃上好学校,农村教师“留得住”
根据《意见》,全省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形成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
我省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根据规划,今后五年内,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要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在规划和建设寄宿制学校时,还要考虑配套建设教师住房。
为了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我省出了不少招:各地要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拓宽农村老师来源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核编和配备教职工时,适当予以倾斜;要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记者 史晓琪)
让农村娃既要有学上更要有好学校上 5年内全省各乡镇都要有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
郑州19:47 08.12.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