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须夯实“田头”基础

07.01.2016  12:21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加强农业源头呵护。一方面加快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引导金融资源加快对接“三农”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实际上,“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并不是新说法。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路径,普遍都是用工业方式发展农业。农业不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业现代化就失去了支撑;反过来说,只有根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增效才有保障。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些领域,已经呈现出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甚至二三产业联动的特点,与工业产品的生产特点极其相似。但也必须看到,农业天然具有的弱质性决定了其是一个要比工业、商业等承担更多风险的产业,这种弱质性尤其体现在生产环节。因此,笔者认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加强农业源头呵护,从以下几方面夯实农业生产的“田头”基础。

  加强农业源头呵护,应进一步加快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我国目前是世界上人均农业资源最为稀缺的国家之一,户均只有不到9亩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想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必须走技术替代路线,加快科技在农业生产特别是田间地头的应用,比如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等,以此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加强农业源头呵护,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超小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科技化发展,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目前,我国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在坚持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达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顺应了农业发展新趋势。当前,还要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引导包括家庭农场主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转变。

  加强农业源头呵护,还应引导金融资源加快对接“三农”。我国农业生产环节中,小农户占比较大,其发展生产、不断壮大的需求必须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作用。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成本高等问题,小农户往往难以获得金融支持。对此,笔者认为,应积极推动农村内生性合作组织的建立,在组织内部资金互助的基础上,解决农户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从供给侧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此外,地方政府也应在强化财政金融合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加快探索,出台持续且稳定的配套政策,引导银行资金更好地惠及“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