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在河南多地推行遇冷 农户认为划不来

09.09.2014  11:53

  央广网郑州9月8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保险,很多人最开始能想到的可能是人身安全险、车险等等。您听说过农业保险吗?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到现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已经超过10年的时间。保监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到2013年7年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

  今年夏天,河南遭遇了63年未遇的干旱,持续的旱情,使得河南局部地区的秋收作物受到影响,有些地块甚至出现了绝收。作为农业保险的一种,粮食作物保险正可以发挥弥补损失、恢复生产的作用。但是经调查发现,粮食作物保险在河南多地的推行情况却不太乐观。原本帮扶农民的惠农政策,为什么在农民中间难以推行?

  平顶山市鲁山县农民王留长在今年的干旱中遭遇重创,他家一亩六分地上的玉米,到现在才长到膝盖深,眼看今年丰收没有指望了,他才得知,农民种地原来可以参加农业保险。

  王留长:这种玉米会能投保险?没想过,也没人说过。你看今年这天旱的,都绝收了,要有保险,不多少都能补俩?那要是国家有这政策,俺肯定参加,总是不会吃亏吧。

  在河南,和王留长一样,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甚至不知道有农业保险的农民,并不在少数。河南省统计局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抽取调查的600个农户中,参加玉米保险的只有68户,参保率只有一成多。而与此形成对比的则是今年河南严重的旱情。根据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数据,截至8月20号,河南全省受旱面积为815万亩,其中轻旱420万亩,重旱395万亩。为什么旱情严重,参加粮食保险的农民却寥寥无几?南阳邓州农民罗玉楚给出的答案是“划不来”。去年,他和同村的乡亲曾在村组干部的发动下购买过小麦保险,保费是一亩地3块6,在遭遇一场龙卷风之后,保险公司一亩地赔付4块多,罗玉楚认为,这些钱对于弥补损失、恢复生产起不了太大的保障作用。于是,今年就放弃了投保。

  罗玉楚:一亩地他给你赔3.6是吧?他给你赔4块多,连本带利4块多。人们都不希望入这个保险。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的调研,“划不来”成为农民们拒绝参保的首要原因。河南省统计局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队员王一嫔算了这样一笔账。

  王一嫔:比如说小麦目前每亩保额383元,是在小麦绝收的情况下农户才能得到383元全款,但是目前每亩小麦的生产成本大概在600元左右,保额与生产成本相差太大,起不到实际的保障作用,对农户来说投保吸引力很小。因为“赔付标准太低,买保险意义不大”而不愿参保的农户占13.8%,另外在已参保农户中,因该原因不愿意续保的占50.4%,这是参保农户不愿续保的首要原因。

  不只是赔付金额让农民觉得不划算,保险公司投保过程的不规范,也使造成粮食作物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罗玉楚说,前年他和同村的乡亲听了村干部的劝说买了保险,但是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向谁索赔,他和乡亲们至今都不清楚。

  记者:哪家保险公司你知道不知道?

  罗玉楚:不知道,乡里的干部他没说。

  记者:向谁索赔你知道不知道?

  罗玉楚:不清楚,他没有说。跟个无头案的。

  记者:有没有签什么合约呀?

  罗玉楚:没有合约。

  而在保险公司看来,农民投保少的原因还在于,中原地区自然灾害少,农民的防灾意识不强,很多农民认为没有必要投这个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鹤壁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杨阳:

  杨阳:农户这个保险意识还是比较低的,咱们这儿这个中原受灾比较少,农民基本也就不愿意再保了,承保范围还不是很大,所以说,我们承保困难也非常大。

  河南省农业保险领导办公室成员、河南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处长刘安成认为,在当前种地成本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农业保险政策本身需要完善。

  刘安成:现在化肥、农药,方方面面投入的成本都非常高,农民本身对种粮的积极性都打些折扣,农民惜种这种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再加上你理赔的本身标准本身就低,还不足以抵消我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投保的积极性会高吗,不可能高。

  粮食作物保险从2007年开始在河南展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当年投入1.6个亿补贴保险费用。之后几年,根据参保人数不同,补贴费用也波动变化,去年,河南省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已经高达了11.4个亿。但刘安成看来,相对农民需求,补贴费用还是不够。

  刘安成:国家拿出了大量的资金来补贴保险机构,最后,政府不满意、农民不实惠,至少来讲,国家的初衷没有完全实现。作为工作人员,我绝对希望政府拿更多的钱把物化成本也好、生理指标也好,提高一些,你比如说小麦,一斤小麦价格1块到1块2之间,河南这个情况,一亩地都有1千斤以上的,我能不能拿出1200块钱赔偿农民,按销售价格来赔,这样的话,工作就好做多了。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除了金钱上的支持,目前的当务之急还应该是,在对农业保险进行原则性安排确立制度框架、统一“游戏规则”的同时,加快对具体配套措施的细化完善,尽快解决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