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为旅客代买车票 旅行社两工作人员被拘留

28.04.2017  17:51

  2017年4月27日,郑州铁路公安处在柳州铁路公安处通力配合下,成功查处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案件,涉案人员赵某、代某两人均被依法处理。

2017年4月21日下午,郑州铁路公安处接到由柳州铁路公安处移交的一起警情,有旅客报称:2017年4月20日,河南中国国际旅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19人到桂林的旅行团,所购车票郑州至长沙、长沙至桂林北,票面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报案人王某4月20日在广州购买车票时遭拒绝,按照铁路部门规定,在同一天同一个方向,本人只能购买一张车票。而该王的身份证信息已经显示在郑州购买过火车票。接到报案后郑州铁路公安处主管治安的韩灏副处长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指派治安支队组织警力对该警情迅速开展调查。治安一大队接到指令后迅速与柳州警方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效线索,两地公安紧密配合,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该王的身份证购买了长沙至桂林北K1627次车票,K1627次列车于4月21日凌晨4时左右在长沙站停车时,柳州公安处派民警上车查验,找到冒用王某身份证购票旅客董某,该董持郑州至长沙为该董本人信息,长沙至桂林北K1627次车票为王文英信息。据董反映,该团一行19人的车票是河南中国国际旅行有限责任公司一姓冯的导游代为购买。

办案民警找到该冯,通过掌握的数据信息分析研判,通过调查核实,将线索锁定到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红星美凯龙E座36楼郑州市弘文旅行社,办案民警随即前往弘文旅行社调查走访、搜集证据,查获违法人员弘文旅行社经理赵某、职员代某两人,经讯问,两人对冒用报案人王某身份信息为游客购买火车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郑州铁路公安处依法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理。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