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可兑换再鸣鼓:研究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近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方式和规模,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逐步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原司长、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相关改革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在国内经济下行,股市、汇市经历了波动和调整,面临一定压力的情况下,此时出台《意见》,更加显现了国家“以开放促改革”的决心。
研究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意见》提出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逐步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属于资本项下开放中的新提法。
“衍生品市场过去是存在一定管制的,限制外资进入,但现在已经开始逐步放开。这表现出我国对资本项下开放的决心没有改变,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管涛对本报记者表示。
日前,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外汇交易。
“一定程度上,这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境外央行成为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可以在中国的银行间市场便利地进行本外币的兑换,进而为其在中国进行资产配置创造条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丁志杰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导丁剑平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开放不是为了推高资本市场的大起大落,而是平滑大起大落。当下人民币存在贬值预期,资本项目还要有序开放,需要对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其与国际市场接轨。
今年以来,中国高层在多个场合强调“年内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以及“8·11”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的调整,使得资本项下的进一步开放承受一定的压力。
《意见》重申,推动资本市场双向有序开放。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研究境内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有真实贸易和投资背景的前提下,参与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逐步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2015年7月,在证监会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办法出台后,外汇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等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市场操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在9月17日举行的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原油期货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目前,外汇局各项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之中。
目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评估,7大类11大项40个子项中,不可兑换的项目有4个子项。其中包括了“衍生工具和其他工具”中的两个子项:“非居民在境内发行”和“居民在境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中的“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以及“股票或有参股性质的其他证券”中“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但实际上,以上子项均已实现部分可兑换。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意见》另外一项核心内容就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方式和规模。其中明确了债券市场开放的方向:建设区域性人民币债券市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稳妥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实际上,2015年我国资本项下开放的一系列举措中,债券市场的开放推动明显。比如,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向中国央行提交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即可;同时放开投资额度限制,相关境外机构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等。
丁剑平告诉本报记者,债券是介于存款和股票之间的固定收益资产,债券市场的主要作用是定价,存款利率在什么位置,股票价格在什么位置,中间需要有债券市场连接。从这个意义上说,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还指出,推进本币互换合作,进一步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涉外经济管理、核算和统计中使用人民币作为主要计价货币。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体系。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输出渠道,鼓励使用人民币向境外进行贷款和投资。以及“支持离岸市场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扩大人民币的境外循环”。
一名接近外汇局人士日前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的情况下,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有助于减小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
《意见》指出,要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管理制度。自新汇改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改革后,再次明确将“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
与此同时,《意见》还强调了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用汇,按照负面清单原则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创新国家外汇储备使用方式,拓宽多元化运用渠道。
在9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叶海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实际上从目前来看,我们境内的机构向境外提供贷款,渠道是比较畅通的。首先,银行对境外的放款,从外汇管理角度来看,是没有任何管制的。第二,企业对外放款,自五六年前推动改革,过去还在审批,现在只要登记就可以了,企业可以按照它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对境外控股或者参股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这也是支持现在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
“企业境外投资方面,直接投资项下,应该说实现了完全可兑换。”叶海生告诉记者。目前的做法是在外汇局进行登记,登记完形成额度,就可以把资金汇出去,而且登记从今年6月1日起已经下放到银行办理。但是相关主管部门,比如商务部,对它负责或者管理的主体进行境外投资,还有一些登记备案或者审批的要求。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完善这方面的做法。此外,在中关村、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也开展了跨境并购融资支持的创新试点改革。”叶海生表示。
王允贵则表示:“会在外债改革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更加便捷的外汇管理方式。资本市场开放方面,我们也会更加谨慎、认真地设计相关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