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标段(中心供氧系统工程)

08.01.2015  17:21

1. 招标条件

内乡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第三标段(中心供氧系统工程)已经宛发改交通[2011]7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内乡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标段(中心供氧系统工程)

2.2      招标编号:内交建-GK2014-022

2.3      本项目建设地点:内乡县湍东镇屈庄村,灵山路以西,丽都大道以北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3.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3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类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2012年1月1日以来有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施工合同(项目经理1份即可)、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须在报名期间)。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4.2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4.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武先生,电  话:0377-653641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电  话:0377-60559666    、15203779796     

传真:0377-631905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日期: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