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纪在法前的实施办法(试行)》

18.08.2015  21:08

8月17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纪在法前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省发改委落实“纪在法前”要求,有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

      该《实施办法》分《总则》、《纪律规矩》、《保障机制》、《责任分工》、《检查考核》、《附则》共六章十八条。其中,针对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实施办法》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廉洁纪律、作风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接待纪律和生活纪律十二个方面,提出“十二个严守”、“十二个严禁”。《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以建立健全“早提醒”为主的教育预防机制,以建立健全“早发现”为主的问题发现机制,以建立健全“早纠正”为主的整改纠错机制,以建立健全“早处理”为主的查办处理机制,提出以“十二查十二看”为监督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十种“一律从严问责”的情形,使落实“纪在法前”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