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生育二胎的公示

18.06.2014  19:46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由校计生办审核后,现对以下申请二胎生育人员自2014年6月18日——6月28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67756397,敬请全校师生监督。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一孩出生时间

申请原因

李艳军

1981.12

河南工业大学电气学院

齐儒贞

1983.11

郑州电视台

2008.11

单独

 

 

河南工业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