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请于2017年2月22日下午4:00前报送由职工本人签名的报到签名表和1月份考勤,请假人员请附领导签批的《请假审批表》,未请假且未报到人员按旷工处理报送。
人事处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