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8号)及《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统发〔2016〕49号)精神,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河南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省委统战部现对我省归国留学人员信息进行收集。请各单位详细统计本单位归国留学人员信息,按要求报送:
一、归国留学人员认定标准: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二、请认真填写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和电子版一起于11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统战部。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A410
电子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老师 67756232
河南工业大学统战工作QQ群:348137324,请各单位负责统战工作的老师加入。
附件: 河南归国留学统计表.rar
党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