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报账事项的通知
10.01.2017 00:37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财务处年终决算工作基本就绪,拟于本周二(元月10日)对外报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2017年1月10日—13日。
二、因2017年度预算尚未下达,本次仅办理有剩余指标的日常运行、研究课题、研究生培养等经费的报销和借款,不预支2017年经费。
三、按照财务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当年取得的发票原则上应在年度内报销。因年终放假等原因,可延缓至2017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公务卡消费应及时报账还款,以免产生罚息。寒假期间财务处安排专门时间办理公务卡报账。如因故不能报销,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
财务处
2017年1月9日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10.01.2017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