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交费的通知
12.06.2014 17:01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各学院、各位同学: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为了学生今后能够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交纳学费及住宿费,更好的服务于全校学生。自2013年12月16日起,财务处已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工作(包括银行卡刷卡和现金交费方式),收费全部采用批量扣划方式进行。
一、学生将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在新学年开学前一周时间,足额存入学校所发的银行卡内(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或中国银行卡),由银行统一扣划。开学后可在学校校园网财务处网页学费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交费成功与否。
二、用银行卡每年缴费时,除足额存够学费、住宿费外需多存10元钱以便银行扣划成功。(因为每年银行收取银行卡使用年费10元)。
三、已交清费用的学生,按通知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收据。应妥善保管缴费收据。
四、经济困难学生要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转交学费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心负责办理。
五、各位同学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按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生活费,不再发放现金,学校直接转入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六、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本交费须知和学校相关交费注册规定,若因不按时交费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学生工作部 财务处
2014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12.06.2014 1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