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 和质量负责人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6.10.2015  10:00

为切实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履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行为,以强化对人员的管理,促进对企业的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2房间,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路96号;邮编:450012,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371-63280239。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孙永强 电话:0371-63280309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