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有何特点?其实现的前提与基础什么?对于我国未来发展有着怎样影响?在近日召开的“丝路国际论坛2015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对此进行了解读。
隆国强认为,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区域合作是全球经济一个重要的趋势,目前在WTO注册的数百个区域合作协定中,中国已经谈成了十几个,还有很多协定正在谈判过程中。就“一带一路”而言,从国际社会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区域合作的倡议;从我国自身的角度而言,这个倡议可以称之为“战略”。“一带一路”的合作同现行其他全球的合作相比,有着自身特色。
具体而言,一是超大型的区域合作。过去区域合作的范围相当有限,规模也不大。从近几年开始,一些覆盖国家多、覆盖人口广、占全球经济与贸易比重高的大规模区域合作,不断涌现出来,比如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等。比起这些大型的区域合作,“一带一路”可谓是超大型的。可以看到,“一带一路”覆盖了60多个国家,人口占全球七成,GDP超过了全球的三分之一,所以“一带一路”适应了全球区域化、超大型的区域合作倡议的趋势。
二是开放性。“一带一路”是开放的地区主义,秉承的是“开放、包容”的理念。“开放”最关键的是“非歧视性”。一般制度性合作是区内之间的,如果只在区内、成员之间达成贸易投资自由化协定,这就会导致一些因为贸易投资自由化而创造出的新的贸易投资机会,无法与非成员国分享。同时,这还会因为区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推进,把原来和区外的贸易活动转移进来。前者称为“贸易创造效应”,后者称为“贸易转移效应”。所以,非成员就会因此受到伤害。而开放的地区主义没有歧视,区内达成的合作协议、产生的成果,区外成员同样可以享受。“一带一路”就是开放的区域合作的典范。
三是南南合作。“一带一路”中的60多个国家,总体是以发展中国家成员为主,人均GDP只有5050美元,不及世界全球平均水平一半。我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时,要立足于南南合作的基本现实。然而,“一带一路”的南南合作,与其他南南合作不同的是,有相当一批国家是资源输出国,抑或是贸易顺差国。所以,在全球的主权财富基金问题上,有70%属于“一带一路”国家,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个地区还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
四是内容丰富,目标宏大。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五通”。“一带一路”正是这“五通”的充分体现:在政策沟通方面,“一带一路”努力实现着在政府间政策的协调、发展战略的对接以及政府间的合作。在道路联通方面,“一带一路”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在贸易畅通方面,“一带一路”强调经济贸易合作与投资。在货币流通方面,金融合作既是“一带一路”内容本身,同时它又会为经济贸易合作提供服务,推动经济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在民心相通方面,通过“一带一路”合作,推动国与国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尊重。
“以上五个方面,是五位一体的,相互促进,互为条件。”隆国强解释说,推进“一带一路”,具有良好的条件和巨大潜力。一是“一带一路”中的国家,将本国的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通过“一带一路”开放式的合作,反映了大部分国家共同的取向。二是资源禀赋与产业结构有着巨大的互补性,这是推进“一带一路”合作的基础。无论是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还是国与国之间的互补性,都为合作的推进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发展潜力大。2000年以后,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这个地区的平均GDP增长速度,比全球的平均GDP增长速度要高出4个百分点。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其平均GDP增长速度仍高于全球平均GDP的增长速度,为2.7个百分点。因此,这里是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四是有中国这样的大国实实在在地推进这个战略,能给所有对“一带一路”感兴趣的国家、企业以信心。
隆国强表示,“一带一路”无论对我国还是对全球来讲,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一方面,通过“一带一路”合作,能够促进区内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也是参与其中的所有国家的基本出发点;另一方面,“一带一路”也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新动力。在中国作为大国承担全球责任的同时,“一带一路”也符合我国自身的发展利益。有利于深化我国和沿线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通过“一带一路”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有利于我国企业开拓新的市场,扩大我国优势产能出口,带动我国出口结构升级;有利于我国顺利推进产业对外转移。
隆国强认为,推进“一带一路”要注意防范风险,如政治风险、国家风险、市场风险与文化风险等。顺利推进还要考虑国家间的共性,同时也不能忽视每一个国家的特性,做到共商共建。另外,还要加强智库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