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实行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奖补措施

27.06.2016  22:47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提升兰考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按照兰考县创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标准结合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要求,兰考县委县政府于6月17日,在焦裕禄干部学院召开会议,研讨村级文化广场奖补政策。

会议决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辖区内的115个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标准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地面硬化平整,无塌陷,硬化厚度不低于18厘米。同时,在全县非贫困村,同步推进,年底对村级文化广场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80元;超出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该项措施将会进一步提高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积极性,更快更好地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为示范区创建和早日脱贫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