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开封”不该权力说了算
节后上班第一天,年味儿还未淡去,河南省纪委已开始“上岗执勤”,今天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本次通报虽然案例数不多,但都极具针对性。2015年12月13日,南乐县公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胜利擅自启用封存的单位公车办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中国青年网 2月14日)
擅自撕掉公车封条,用公车办私事,这种情况发生在严查公车私用之后,在公车改革全面完成之时,影响着实恶劣。这明显是在唱着公车改革的“对台戏”。如此明目张胆的擅用公车,将国家禁令当作耳旁风,将公车改革当作儿戏,无非就是张扬一下有权的任性。但最终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当事人官居局长要职,在本单位来说,可以说是绝对的权威。正因如此,一把手的长官意志才能左右公车的命运,他可以不顾规章制度,擅自在非公时间将公务用车提出使用,其他人要么无权谏言要么反对无效,阻止不了一把手的任性妄为。如此看来,在权力面前,制度明显处于劣势,并没有什么威信可言。换言之,制度的遵守与存废全凭领导一句话,或者说制度对下属是刚性的对于领导却是弹性的。
这恰好印证了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公车改革中的作用,若他们仗权力而有恃无恐,那任何改革都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再健全的制度也没有了坚持的底气。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关键还是权力在作怪。若权力没有赋予干部胡来的神威,那领导也没有了任性的资本。若权力都被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那“一把手”又如何能逃得掉铁规铁纪,又何敢去触碰底线?
其实,在全国公车改革还未全面完成的档口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失为一桩好事。这件事表明,公车改革并非一劳永逸之举,新的公务用车制度也有短板。要真正改革得彻底,也能执行得逗硬,还要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管,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管控,完善和规范公车使用制度,确保有所改必有所禁。
公车改革绝非一改了之,要以强力手段使新的公车使用制度在与权力的博弈中始终占得先机,才是制胜的关键。公车改革容不下权力的指手画脚,还需进一步加力将权力关在公车改革的“门外”。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