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路管理处小职员受贿30万 一件T恤2万元
9月4日讯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工程科一名普通科员池某,工作仅五年多,却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单一件T恤衫就花了两万元。其外表风光、一掷千金的背后,是收受他人巨额贿赂。9月2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池某受贿案。据公诉方起诉,池某先后60次在中秋、春节前后收受20多人财物30万元。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国柱
池某在受审中。(请照片拍摄者与报社联系领取稿酬)
小职员“来钱”也容易
当年高分考进单位如今因贪走上法庭
9月2日上午,整个庭审过程中,池某回答审判法官以及公诉人问题时,口齿清楚,思维敏捷。“由于贪念,我毁掉了我的事业,也毁掉了家人幸福。”池某庭上的如此陈述,让旁听者觉得惋惜,据了解,池某大学本科文化,2008年7月以总排名第二的成绩,被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录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进入公路处这样一个“权力”部门,池某被很多同龄人羡慕。让人更羡慕的是,由于专业突出,池某很快被委以重任。工作5年多以来,池某先后担任多个项目的联系人,其中有泰州市引江河疏港公路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项目、泰州市328国道泰州至姜堰段改建工程项目等。今年2月26日,他还是泰州市永定路东段及环城东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联系人。
今年4月20日,泰州市纪委发布消息,池某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据公诉方指控,池某工作期间先后60次在中秋、春节前后收受20多人财物,其中现金14万8千元,购物卡和加油卡等财物合计15万8千多元。池某当庭表示自己收受这么多财物是事实。目前,其所收钱款绝大部分被挥霍殆尽。由于“来钱”容易,池某多年来过着奢靡的生活,单买一件T恤衫就花了两万元。
何以无官位也受人高看?
手握关键“权力”,影响中标结果
20多人60次在中秋、春节期间给其“送钱”,而池某只不过是公路处负责工程联系的普通职员,又不是决策者,行贿者为何又如此“高看”池某?
庭审中,池某称,他会“在资格预审方面给他们分数高一点,另外在评标阶段给他们分数适当照顾。”原来,池某所涉及到的工程按规定都要进行招标,给其送钱的这些单位或者个人都是对应工程的投标方。
一位从事多年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从表面看,池某只是工程项目的联系人,但手中的权力却很大。首先,就某一工程项目而言,其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且技术性很强,而池某上级行政领导不一定是业务专家,很可能将很多技术上的把关权“下放”给了熟悉业务的池某;其次,受利益驱使,池某在工程招标设计相关准入门槛时,很可能有意“偏向”相关单位或个人,于是出现池某所言“在资格预审方面给他们分数高一点”的状况;再者,招标除考查各投标单位“硬件”外,还会考查各单位的“软实力”。比如,就某项工程,招标单位一般会要求各投标单位编写组织设计方案。对各单位方案的打分,池某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何必当初?
求心安,曾捐贿款给慈善基金
池某庭审中交代,一次收受一家单位两万元现金后,他感觉比较“烫手”,为求心安他将其中14900元捐给了慈善基金。对于为何不退给送钱人,池某称,一方面他认为这些人不缺这区区两万元,另一方面他也“拉”不下这个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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