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四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治国,必须以法治精神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强调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明确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社会上对执法司法状况意见还比较多,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人民群众感到不公时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评理、有地方处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为社会撑起公平正义的天空。
科学立法是引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严格执法是关键。“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
公正司法是保障。“法者,平之如水。”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老百姓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群众就会有意见,久而久之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我们必须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完善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社会活力才会竞相迸发,内生动力才会充分涌流。(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