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像设备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像设备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供应商):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公安局看守所同步录像设备询价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永城市公安局同步录像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资金预算: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为97500元。
四、报价方式和时间:供应商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5:30前将报价资料送达至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费300元)。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不得采用传真方式。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如果通知的供应商其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将取消本次询价结果。
五、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询价时,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此项目的全部价款,包括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本项目采购询价小组根椐符合本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七、成交通知书
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必须在三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经永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盖章,对成交结果予以确认。
附件:
1、同步录像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2、政府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33号(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祝女士 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0937
附件1: 同步录像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高清司法审讯主机 | 品牌、型号:浙江大华DH-NVR0404FG-H | 台 | 3 |
2 | 全景摄像机 | 品牌、型号:浙江大华DH-IPC-HDW1100 | 台 | 6 |
3 | 特写摄像机 | 品牌、型号:浙江大华DH-IPC-HDF1100 | 台 | 6 |
4 | 高灵敏度拾音器 | 品牌、型号:EliteHS-22S | 台 | 6 |
5 | 温湿度显示屏 | 品牌、型号:镭彩DC-HH645 | 台 | 6 |
6 | 2T硬盘 | 监控专用 | 台 | 3 |
7 | 交换机 |
| 台 | 6 |
8 | 安装费用及网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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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报价:
1、规格参数、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等请详细注明。
2、报价包括:报价为此项目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3、各供应商所报项目的报价表务必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政府采购询价项目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贵方2014年 月 日所发布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约定的内容交纳成交服务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采购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数量 | 单价 | 承诺总价(元) | 承诺供货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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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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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4年 11月14日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