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设施项目变更公告(二)

23.06.2014  18:20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就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发布如下变更:

一、原变更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郑上财公开[2014]39号

公告日期:2014年6月20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厂家授权书;(Ⅱ、Ⅲ标段)

7.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Ⅰ标段)

8.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通信系统工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Ⅱ标段)

9.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或《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能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高清球机检测报告。(Ⅲ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变更信息: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厂家授权书;(Ⅱ、Ⅲ标段)

7.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Ⅰ标段)

8.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通信系统工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Ⅱ标段)

9.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工程一级资质;省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或《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能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高清球机检测报告;(Ⅲ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它内容不变。

三、发布变更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市政府采购网(zhengzhou.hngp.gov.cn)、上街区政府采购网(shangjie.hngp.gov.cn) 、上街区政府网(www.zzsj.gov.cn)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等相关网站。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137700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巴女士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      话:0371-68922396                    传真:0371-68922397

五、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部门: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8937437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