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司申请增资至9万亿 法人称持有"治霾神器"
某公司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987654321万元(9万亿余元),认缴的出资主要是法定代表人陈某的知识产权。工商局认为增资并不实际,进而拒绝申请。该公司遂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昌平工商分局诉至法院。记者近日获悉,昌平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昨日,陈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坚决上诉,并称目前国内没有专家能够评估自己的专利。
>>案情梗概工商局驳巨额增资被告
原告北京金电兴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诉称,今年3月26日,他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将148万元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987654321万元,被工商局驳回。陈某为此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的驳回通知书。
陈某称,新的工商法公布后,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上不封顶下不设限。他就此召开了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48万元增加至987654321万元。
庭审时,工商局一方曾表示,陈某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3日,初始注册资本为50万元。对于此次巨额增资,工商局认为申请人并未具备理性的认缴出资承诺,经请示上级后,驳回申请。当时,陈某表示自己是包括治理雾霾在内的多个专利的发明人,并出示了两个专利证书,声称去过多家部委、政府和投资公司,但是没有人给他投资。
工商局一方称,当时陈某表示已经走投无路,前些天还因透支多张信用卡差点被法警带走,是其弟为其偿还了部分欠款。陈某还向工商局透露他目前还欠房东1万余元租金,甚至表示“都快吃不上饭”了。今年3月20日,陈某再次来到工商部门进行咨询,其声称认缴如此巨额资本,就是为了轰动效应。
>>判决依据原告无法证明专利价值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登记制度是我国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管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但同时也应注意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原告陈某表示其认缴的出资主要以其知识产权出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可能达到987654321万元,也不能证明陈某可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昨日,记者联系到陈某,他称正在准备上诉,并表示要将官司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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