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物业公司在小区地下车库开建了洗车行,你咋看?

22.07.2019  19:02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规定,未经业主同意,任何人也无权变更地下停车库的用途,但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仍然执意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库里建设洗车行。在业主表示强烈反对后,物业公司仍然在施工。”7月22日早上,郑州康桥金域上郡3号院的业主向报社反映。

大河报记者对此事采访后,7月22日下午,该洗车行开始被拆除。

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在地下车库里开建洗车行

7月22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汝河路和勤劳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康桥金域上郡3号院,在几位业主的带领下,记者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负2层。在地下车库东头,只见有人用板材隔了好几个隔断,隔断里边还有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搭建了很多台子。在隔断的两边停车位上,还停着好几辆汽车。

“这个隔断就是物业公司在地下车库里建造的洗车行,大约两周前开建。”小区的多位业主说,该小区于2015年交付使用,目前还有一部分住户没搬过来。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地面上不让停车,所以,地下停车位并不宽裕。

业主说,大约两周前,有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在地下车库搭建隔断,就问这是干什么用的,施工人员说这是建洗车行。在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建洗车行,将来洗车行肯定要对外营业,社会上的车辆都来这里洗车,那小区的安全不就得不到保障了吗?获悉此情况后,几位业主就去找物业公司交涉,要求停建洗车行,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当时也表示要停建,但不知道为什么,施工人员还是继续施工,最终建成这个样子。

几位业主说,后来,他们还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二七区政府等部门反映此情况,要求尽快拆除这个洗车行,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今天,这个洗车行仍没有拆除。

物业公司承诺,将拆除洗车行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如果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康桥金域上郡3号院小区的业主说,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也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建立洗车行。那么,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为什么会建造洗车行呢?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姚先生说,这个洗车行确实是建在了3个停车位上,但这3个停车位目前没有销售出去,产权仍归开发商所有。物业上做这个项目的初衷是为业主提供便利,让业主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洗车服务,更加省时省钱。规划的洗车行排水系统中有净化设施,净化后的水排入污水管道。

姚先生说,现在,既然业主不同意在地下车库建造洗车行,物业公司将尊重业主的意愿,拆除该洗车行。

7月22日下午5点,有业主告诉记者,康桥金域上郡3号院地下车库里的洗车行已经开始被拆除。业主对大河报关注此事表示感谢。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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