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为强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一、修编完善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2016年,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市、县(市)、全国重点镇要依据总体规划完成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正在修编或即将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市、县(市)、全国重点镇要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完成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17年,建成区面积大于2平方公里的建制镇全部编制消防规划,其余建制镇在总体规划中设置消防专篇。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站建设。科学安排年度消防站新建项目,增建标准消防站有困难的老城区、商业密集区、大体量大空间建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因地制宜地增建小型消防站。加强供水消防站建设,郑州不低于4个,洛阳不低于2个,其他省辖市不低于1个。2016至2018年,全省共建成特勤及一、二级执勤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262个。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全省特勤和一级消防站完成“四个一”的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基本作战单元体系配备,加强远程供水系统、多功能抢险救援模块及大功率拖车炮等高精尖车辆装备和工程机械配备,所有消防站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达到部颁标准。2016至2018年,全省新购消防车550台。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级城建(水务)部门每年制定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健全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完整好用。各地结合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市政给水系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强化消防车通道建设。按照市政道路网结构和建设计划,优先打通断头路和拓宽巷道,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保留消防车作业面,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障,提高道路对大型消防车的通行、承载能力。
三、强力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动消防指挥中心建设。省辖市升级完善消防指挥中心,配备消防卫星通信指挥车和无人侦查机。单独受理119报警的县(市、区)建设消防指挥中心,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调派和指挥体系,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调度指挥系统、政府应急指挥系统对接,2016年、2017年建设县级消防指挥中心分别完成30%、100%。加强消防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县级以上城市建设消防有线、无线、卫星和计算机通信基础网络,省辖市建设边界接入平台,将消防指挥调度网延伸至各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2016年、2017年、2018年网络延伸分别完成30%、60%、100%。强化消防通信业务系统建设。认真贯彻“宜昌会议”精神,抢抓全省11个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创建机遇,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等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消防工作齐抓共管机制。鼓励各地由政府统筹加快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火灾报警等消防安全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明确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明确1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2016年所有乡镇(街道)按要求配齐专门消防工作人员,切实做强做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村(居)委会消防组织。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再至少明确1名消防安全协管员,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2016年所有行政村(社区)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协管员。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能。公安派出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培训,每年对其监督范围的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五、发展壮大多元消防力量。加快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步伐。2016年,全省建成72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21个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2017年,对未达到标准的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逐步进行升级改造。所有乡镇专职消防队实行轮班制,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每班在位专兼职队员不少于10人,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每班在位专兼职队员不少于5人。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2016年,所有街道社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所有街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健全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足额保障。对因工作需要确需成为法人组织的可依法申请登记,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