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方案改进人力资源社保领域公共服务 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

30.06.2016  11:56

  6月2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该厅近日出台的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我省将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办证多等问题。

  方案提出,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我省将加快基础信息库建设,2017年完成省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方案要求各地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包括在实体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此外,各级人社部门要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重点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并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记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