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政策有望两会亮相 突破点在抵税方面

25.02.2016  10:07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有望在“两会”期间亮相,并于上半年推出,预计下半年开始实施。政策的突破应该主要体现在进项税抵扣方面。

    相关方案已较完善

   2015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2日在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提出,今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着减轻企业税负,且增值税分享比例要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做合理适度调整,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包括金融行业在内的剩余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财政部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研究和完善,经过一定的决策程序之后,这些方案将适时推出。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已经在全国推开。

   业内人士认为,至今已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认为,房地产行业的营改增改革事关全局,不仅对房地产行业本身有重大影响,对其他行业也有较大影响。其他行业可以对所购买的物业进行进项税收的扣除,从而减轻税负。预计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税率预计从目前5%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改革将会允许对土地出让金进行抵扣。

   梁红预计,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将设定在6%,并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投资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以便达到减轻其税负的改革要求。

   梁红称,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率预计采取简易方式,按照6%的税率征收。生活服务业多数是中小型甚至微型企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按照6%以下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从节省税收征管成本的角度考虑,预计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将实行简易方式,税基不变,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不排除实行3%税率的可能。

    仍存不少难点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剩下四大行业实现营改增任务艰巨,在2015年官方对营改增的措辞也由“力争全面完成”变为“抓紧推进”,再到后来的“适时纳入”。不断微调的措施折射出了营改增推进的艰难。因此,全面实现营改增未能在2015年实现。

   市场人士分析,考虑到剩下的四大行业个个都是“硬骨头”,综合评估四大行业实施营改增后的效果,预计全面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会分阶段、分行业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表示,营改增在形式上的完成是肯定可以实现的,现在的关键是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预想的目的,也就是政策方案、法律制度到底能不能设计的科学、合理,最终能否施行。而不是简单的改,改完后又出现更多的问题。

   金融业营改增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也被视为最大的难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收与财务管理系博士蔡昌认为,金融业营改增难度较大,主要在于它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股份制银行,由于规模较大,尽管在税率设置上只有几个点的差别,但实际上相差的金额十分庞大。此外,金融业同其他行业相比,业务也比较复杂,这也是目前改革难度较大的一个原因。

   梁红表示,不少发达国家没有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主要原因是金融业业务创新多,增加值难以准确计算。此前,有人提出一种金融业的营改增改革思路,建议按照采取简易方式,即将目前我国金融业5%的营业税直接改为5%的增值税,税基不变,只是改变一个名字。但是,这将增加一个新档次的增值税税率,与未来进一步减少增值税档次的改革要求不符。因此,预计我国金融业的营改增改革不可能采取简易方式。

     倒逼财税改革加快

   业内人士称,营改增作为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而且对于经济的发展、税收情况、财政体制和税收体制的改革都有深远的影响。

   “营改增是一项税制改革,其结构性减税的特征明显,”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营改增的内在机理是鼓励专业化竞争,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收。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把剩下的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

   谈到全面营改增减税效应,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全面营改增的减税额度有望达到9000亿元。有预测称,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

   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全面推进营改增后,原来地方的主体税种变成地方分享25%,会对地方财力造成冲击,并进而增加本已沉重的地方事权负担。

   施正文认为,全面营改增的意义就是倒逼财税体制改革。像房地产税等地方税种都还没有发展起来,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又改成了增值税,势必要调整、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分配的体制,调整这个体制势必要引导配套改革。目前的分配格局不能从根本上打破,考虑改革的可行性和承受力,又要做相应的调整。所以,这次要调整央地的分配比例。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表示,曾研究调整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比例划分,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有望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