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07.06.2017  22:5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519号)规定,经各地税务局申报推荐,税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及专家评审,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定,拟命名北京税务博物馆等9家单位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3417553 63418068
  传真:010-634175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6月1日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

基地名称

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税务博物馆

北京税务博物馆

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上海税收文化主题馆

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邯郸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旧址

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司法局

青岛市嘉定路小学

青岛市嘉定路小学

5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税收博物馆

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税务总局旧址

7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通化市国家税务局

通化市少年税校(沿江小学)

8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自贡盐税史陈列馆

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法润江海”南通地税普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