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郑州市委党校)班2015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继续在郑州市委党校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本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招生方式:采取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2月26日——3月20日,在郑州市委党校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 《二0一五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四份(A4纸);2、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1.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2.登记表一定要本人亲笔如实填写,其职级、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没有的项目填“无”,所有内容填定后不得修改。3.“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并写明固定电话;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装入学员毕业档案。4.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数码相机照相的方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并持此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照相。
报名考试费、复习资料费、图像信息采集费等费用每人30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2015年5月9日(周六)在郑州市委党校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现代管理学。
六、录取办法及开学日期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政治业务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于2015年8月发出,届时可与郑州市委党校函授处联系。2015年9月开学。
七、培养费和资料费
每生每学年的培养费和资料费按中央党校收费标准收取。
八、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08号郑州市委党校函授处。
咨询电话:(0371)67187580 6718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