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花300元伪造房产证 骗取10万元

18.11.2015  08:47

  □记者 董楠 通讯员 张国锋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获悉,嫌疑人余某为偿还前期借用姚某的欠款,两人合伙花300元伪造房产证,并用假房产证抵押,骗取受害人张某10万元。因逾期未还款,张某联系不上姚某便到房管局鉴定房产证,结果为假证,张某就报了警。

  据余某介绍说,2014年7月,他通过朋友认识姚某并向其借了6万元,由于无力偿还本金,姚某承诺给他做小额贷款。但余某家里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其父亲的名字,不能办理贷款,余某便找到制作假证的人,花300元办了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假房产证。

  2014年11月19日,余某带着假房产证来到姚某办公室。随后,受害人张某也来到姚某办公室,姚某在中间协调,张某在得知余某“急用钱”想用房产证作为抵押换取10万元贷款,经过协商,双方签下保证书,一个月保证将钱还上。

  据余某介绍,张某现场给了他3万元现金,2014年11月20日张某将5万元直接给了姚某,其余两万元则作为利息。一个月后张某想要拿回10万元贷款,可一直联系不上余某,便到房管局查询,这才知道余某抵押贷款的房产证为假证,随后张某向西工分局报警。

  11月15日西工分局治安三中队将二人在平顶山抓获。目前,嫌疑人余某及姚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