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健身馆关门会员欲退卡,店方称“卡已售出,概不退款”好使吗?

10.10.2019  08:35

因离学校近,方便锻炼,郑州某高校的学生小方在郑州三维健身馆办理了一张年卡,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刚去锻炼了没几次这家店就关门了。当和店方联系时,对方告知会员可以前往另一家店锻炼。无奈之下,小方提出退卡,但店方以“卡已售出,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钱。

国庆假期前还在搞促销,假期过后就关门了?

“放假前他们还在搞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办卡,昨天我去健身,发现他们竟然关门了,店内都快搬空了。”10月9日,小方对记者说。去年6月份,这家健身馆开业时,她花了将近2000元办了一张两年期的卡。“当时选择这家店就是因为离学校近,来这里锻炼方便,我很多同学都在这里办了卡。”她说。

据小方说,国庆节假期前该店还在搞促销,吸引顾客来这里办卡。随后,该店就以国庆假期为由闭店了,直到10月8日,她来健身时才发现该店屋内设施已经快搬空了,留下了一张孤零零的公告。

该店称因与房东物业产生问题,房屋漏水、电梯故障、门口堆积杂物、门口积水无法解决,多次与房东协商未果,导致该店无法继续为大家提供健身服务,该店会员可以转至三维健身东风路店锻炼。

对此,小方表示,之前的健身馆离学校很近,就在信息路附近,而东风路店则距离较远,如果转店消费就背离了她办卡的初衷。经过考虑她和一部分同学提出了退卡申请,但遭到了店方拒绝,对方称“卡已售出,概不退款”,这在办卡时的单据上写的很清楚。

店方:只能转店消费,不能退钱

10月9日下午,记者以会员为名咨询该店店员为何会闭店。对方称具体原因不太清楚,目前会员只能转店消费,至于该店接下来会怎么办他也不清楚。小方和她的同学均表示,东风路店本来规模就不大,如果这家店的会员都转过去,人会更多,器械根本不够用,目前就想把卡退了,减少点损失。

“卡已售出,概不退款”,这样的做法合适吗?商家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权利?郑州大学法学院张教授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此事中,三维健身馆在与方女士签订的协议上标注的“会员卡售出,概不退款”的条款,明显含有免除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因此,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另外,该条款还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的规定。因此,三维健身馆应当按照方女士的要求为其办理退卡。如商家拒绝纠正其违法行为,工商机关可以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三维健身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