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员想上岗要交“管理费”?有关部门回应:“管理费”为临时过渡期
12月4日,报社AⅠ·06版以《停车管理员想上岗,要交“管理费”?》为题,报道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道路两边停车泊位,被第三方管理公司以交付“管理费”的方式租赁给停车位管理员,市民担心会滋生乱收费。该报道见报后,迅速引起了众多读者和网友的关注。12月10日上午,郑州市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对此进行回复,称第三方委托管理公司以“管理费”的模式管理道路两侧停车泊位为过渡期。目前,经开区正在落实智慧停车项目,下一步便会完善管理机制。
停车管理员交完“管理费”,停车收入归个人
在11月30日的采访中,记者从在经开区几位从事停车位管理员处了解到。经开区城管局停管中心将该区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委托给第三方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后,该公司仍采用原先收取“月租”的形式,向每位停车位管理员每月收取“管理费”,停车位管理员只要交过“管理费”后,收取的停车费将属于个人所有。同时,有两位受访的停车管理员表示,已向第三方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交过每月的“管理费”。
当日下午,记者曾就此事先后致电郑州市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据经开区城管局停管中心工作人员称,他们确实将停车位委托给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管理,按照正常的管理情况,第三方公司应该是每个月给停车位管理员发放工资,然后将停车位管理员收回的停车费交到区财政。但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却表示,除了先交一个1000元押金外,每个月再交“管理费”,收取的停车费就可以自己留着。
管理费”为过渡期管理,智慧停车正在落实
12月10日上午,记者从郑州市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一乔姓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经开区城市道路经营管理停车泊位共有525个,且收费标准全部为三类区域,白天(早7:00~晚21:00)每次2元。因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有一段过渡期,为了便于过渡期期间的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经他们与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前期接洽,该公司提出了“采取自收自支模式”的合作方案,所以才有了收取停车位管理员“管理费”的管理模式。
“‘管理费’模式只是一个临时过渡期,等我们区里的智慧停车项目落实到位后,便不会再有‘管理费’,所有管理员由第三方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保。”乔姓相关负责人说,经过他们核算,原收费标准不足以全额支付现有模式管理费用,他们在按原审批收费标准执行的同时,等待相关部门核定的新收费标准实施。同时,第三方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也在严格执行,以现行的三类区域收费标准对辖区现有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并接受他们的管理和考核。
此外,该乔姓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暂时委托郑州润达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至于将来会由哪个公司负责第三方管理,还要等具体招投标结果。目前,经开区正在逐步落实智慧停车项目,预计到明年5月份会完成该项工作,届时对于道路停车泊位和管理员的管理机制也将会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