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即将施行 违法行为最高罚五万
25.09.2019 07:32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记者崔文)《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9月24日,二七区召开专项行动培训会,组织对辖区经营性停车场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停车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据悉,《条例》施行后,多种停车场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将被查处,最高罚5万元。
二七区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二七区绝大部分经营性停车场已经办理了备案手续,但仍有个别停车场负责人持观望态度,“10月1日《条例》施行后,包括无备案手续等多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10月1日前是摸底排查阶段。
会后,二七区停管中心组织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停车场进行排查。京广路长江路口附近的江泰天宇国际停车场,虽竖有公示牌,但公示牌内容不标准,监督电话也是错误的。经查,此处停车场还未进行备案,执法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现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京广路华中路口西南角的大商超市停车场,不仅没备案,出入口也未见收费公示牌。执法人员同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将收费二维码揭掉,告知其在备案前不允许再收费。
那么,对于经营性停车场,没有备案要受怎样的处罚?根据《条例》,没有备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且,这还不是最严厉的处罚。对于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没有资格违规收取停车费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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