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安全监管局扎实部署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19.01.2016  10:57

为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长期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矿山危险源失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栾川县安全监管局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措施,扎实部署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转发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5]175号)文件,并通知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经济发展办主任及各辖区执法中队队长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停产停建的矿山企业在停产停建期间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并将主要负责人和值守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在矿区醒目位置。且要向县安监局矿山股提交《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停产停建报告表》,内容涉及停产停建原因和期限、值守人员安排、危险物品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是部门联立,严格执法。各相关执法部门、中队要切实发挥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对停产停建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且对具备停产停建条件的,安监部门及时出具停产停建报告确认手续,并函告相关部门,停止供应火工用品及工业用电。(栾川县安全监管局  张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