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偃师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标会议于2015年3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编号:DHLY-2015-006号
二、 评审结果
2015年3月3日上午10时,评标会议在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召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宏圣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386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8100.00元
2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源水钻井有限公司 112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偃师市泽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140.00元
3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欧恺制管有限公司 1107.8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巩义市飞龙塑胶有限公司 942.61元
4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巩义市飞龙塑胶有限公司 1710.1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宇恒塑胶有限公司 1732.08元
5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丰德管业有限公司 1453.7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欧恺制管有限公司 1664.55元
6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 5429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市水龙泵业有限公司 531841.30元
7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国安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176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县豫新无塔供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59400.00元
8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民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91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800.0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778785
代 理 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78611405
传 真:0379-65263389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15年3月4日